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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保患者就医的报销方式

发表日期:2023-12-14   阅读量:

异地医保患者到我院就医,按照参保地医保政策进行报销,可分为两种报销方式:

1、持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到北京的异地医保患者,在北京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住院、普通门(急)诊直接结算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有关要求的,可持医保卡直接结算。结算时,执行北京市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

2、全额垫付:未按照当地医保政策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异地医保患者,在京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全额结算后,按照参保地政策,回参保地进行费用申报(具体情况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