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门诊特殊病政策及办理/注销
发表日期:2023-12-15 阅读量:次
1、门诊特殊病是指需长期在门诊治疗、医药费用较高的一些疾病所建立制度。患者在本人备案的特殊病种定点医院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住院标准报销。
2、我院可办理的门诊特殊病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3、我院门诊特殊病种的办理流程:
⑴持患者本人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医生签字的《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北京医保患者办理特殊病种申请书》;
⑵到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患者接待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⑶办理特殊病备案后的门诊费用请到门诊特病收费窗口缴费;
4、我院门诊特殊病的注销流程:
因特殊情况需注销我院门诊特殊病的患者,请持患者本人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到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患者接待窗口填写《注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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